这个礼拜天天踢球,爽。
从初二到高中,每个礼拜都至少要踢一次球。也是从那时起,开始喜欢米兰队,开始喜欢范巴斯滕,也因为踢球交了很多朋友。至今仍能忆起初中时为了逃来操场抓人的班主任老菜,一帮人爬树的爬树,藏草的藏草;初三时雨中大战,浑身透爽。高中时一二联队和四班踢球时,把体育老师拉来当裁判踢大场,结果大半场就有半队抽筋的包括自己;时常进行的对抗赛没场地,满市的找场子。到了大学把这个优良习惯丢了,唉。。。。也是学校的体育设施太差,木办法。每个礼拜要是能踢一场球和游一次泳简直太幸福了,一个小小的愿望。
一边在看超级女生一边在写这篇,呵呵,我是凉粉了。张靓颖唱歌真tm好听,漫步人生路,草帽,小城故事,hero,不断让我震撼,无论什么名次,希望以后还能听到她的声音。李湘真tm的恶心,一分钟三个“好可爱啊”,无言。传说地球上有四种人:男人,女人,女博士和李宇春。^_^
笔笔———靠感情唱歌
靓颖-----靠灵魂唱歌
敏佳———靠嗓音唱歌
何洁————靠身体唱歌
李宇春--靠短信唱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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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评论人:qv2005
2005-09-08 06:08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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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笔和宇春彻底颠覆了一向对女性审美的标准,框架之外自有魅力存在。不过还是更喜欢周,对靓影是欣赏,春春台风却是不赖~~不过,还是看原味的man更有味道……^_^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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